在日本,不论外国人还是日本人,租借房屋时都必须有连带保证人作保。对留学生来说,要找到保证人有一定困难,为此,东京大学制定了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,由研究协力部部长担当保证人的制度。如需利用这一制度,请至留学生科接待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可申请连带保证人制度的留学生的条件
(1)东京大学在校生(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、研修生)
(失去学籍时本制度将同时失效。修满课程后以本校研究员身份继续留校者也同样失效)
(2)在留资格为“留学”
(3)需加入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的“留学生住宅综合补偿”保险
(4)合约生效期间,必须听从留学生科的安排
(5)可入住(1)的对象,仅限于留学生本人、或本人及其亲属(配偶•子女)。
(2)亲属以外的同住人员,仅限于本校在校留学生。同时同住者也必须具备(1)〜(4)的各项条件。当同住者为日本人或其他大学学生时,则不允许利用本制度。
有关具体内容请直接到留学生科听取详细说明。由于事关重要,请您本人务必亲自到留学生科来进行确认。
最后,如因回国、搬家等原因需要搬出公寓,一般要在2个月以前同房东打招呼,因为房东还要花时间寻找下一个房客。如果没能及时提前打招呼,就要再多付一个月的房租。
有关以上内容敬请垂询
研究协力部留学生援助小组 内线 22530⋅22515